蘋果和高通的專利訴訟仍在持續中,越是接近尾聲,雙方的搏斗越顯激烈,蘋果昨天甚至質疑證人的證詞遭到竄改。雙方公司卯足全力提出對自己的有利證據,并在今天提交了結案陳詞。雖然本案進入結案證詞的階段,不過外界估計,結果恐怕沒有這么快出爐。
簡單回顧一下,此次庭審的重點,是高通指控蘋果侵犯了三項專利,一項專利涉及設備開機后重新連接互聯網的速度;第二個涉及圖形處理和電池續航時間;第三個涉及通過應用程序處理器和調制解調器改進下載的技術。
蘋果的法律顧問胡安妮塔布魯克斯(Juanita Brooks)在結案陳詞中表示,高通狀告蘋果專利侵權的真正動機,是蘋果拋棄高通,轉而與英特爾合作:“高通對蘋果2016年在iPhone中使用英特爾芯片感到不安”。
據CNET報道,布魯克斯說,2016年蘋果跟英特爾合作的時候,高通也正在給其他手機公司提供芯片。他們也沒遵守排他協議,所以“我們……也應該能和別人'約會'。”
在這之前,蘋果和高通從2011年開始一直保持著排他合作關系(排他性協議是指與一方訂立協議進行授權后,不得在同一事項與其他人訂立協議)。
相較于蘋果,高通在今天的結案陳詞中,把重點放在第一項專利上。這是蘋果前工程師阿諸那-西瓦(Arjuna Siva)參與的一項專利,但在專利申請中,他并沒有被列為發明者。西瓦本周早些時候作證說,他自己不是專利所有人。
高通法律顧問大衛納爾遜(David Nelson)在結束語中明確指出,希瓦表示他并不認為是自己是專利發明人之一,蘋果把他列為專利所有人之一完全是胡扯。
對此,蘋果本周二重申,有理由懷疑在專利侵權案審判前,該案的主要證人受到了外界影響,認為有人試圖篡改希瓦的證詞。
面對蘋果的質疑,高通的律師在提交給法院的一封信中寫道,證人篡改證詞的指控是“毫無根據的”。
外媒指出,一般而言,這種巨頭之間的專利官司都要打上好幾年,是雙方法務部門的長期戰斗,所以這場訴訟還要持續一段時間。
高通要求對每臺侵權iPhone支付1.40美元的賠償金,總計3100萬美元。雙方將于下月在法庭再次會面,高通將就專利計費方式進行辯論。
在壟斷案訴訟方面的判決,法官早在一月時坦承,自己可能不會很快做出決定,因為該案非常復雜,有許多證據、證詞和判例法需要考慮。
此前,庫克公開表示,雙方幾乎沒有機會在法律訴訟中達成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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