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易科技訊5月10日消息,據The Verge報道,Facebook聯合創始人克里斯·休斯(Chris Hughes,2007年離開公司)此前在《紐約時報》上撰文稱,應將這家社交網絡巨頭拆分。在回應休斯的提議中,Facebook表示歡迎更多來自華盛頓國會議員的問責行為,但稱將Instagram和WhatsApp等與其核心服務拆分則有些過分。
Facebook負責全球事務和溝通的副總裁尼克·克萊格(Nick Clegg)在聲明中寫道:“Facebook承認,成功伴隨著責任。但你不能通過呼吁拆分一家成功的美國公司來強化問責制。對科技公司的問責只能通過為互聯網制定新規則來實現,而這正是我們的首席執行官馬克·扎克伯格(Mark Zuckerberg)所呼吁的。事實上,他本周將會見政府領導人,以推進這項工作。”
休斯的主要論點是,通過收購Instagram和WhatsApp, Facebook已經轉變為壟斷力量,這限制了科技和社交網絡領域的競爭和創新。此外,Facebook對民主、在線言論和隱私也產生了有害影響。
休斯和扎克伯格在哈佛大學讀書時共同創辦了Facebook,現在越來越多的知名人士呼吁拆分這家全球最大的社交網絡,休斯就是其中之一。他的擔憂得到了參議員伊麗莎白·沃倫(Elizabeth Warren)的響應,后者不僅呼吁拆分Facebook,還呼吁拆分亞馬遜、蘋果以及谷歌。
休斯在專欄中稱:“扎克伯格的影響力驚人,遠遠超過任何其他私營部門或政府部門的人。他控制著三個核心通訊平臺——Facebook、Instagram和WhatsApp,數十億人每天都在使用它們。“只有扎克伯格一個人可以決定如何配置Facebook的算法,以確定人們在他們的新聞流中能看到什么,他們可以使用什么樣的隱私設置,甚至哪些消息可以發送。”
休斯繼續寫道:“扎克伯格為如何區分暴力和煽動性言論與純粹的攻擊性言論制定了規則,他可以選擇通過獲取、阻止或復制競爭對手的言論來讓對方閉嘴。我們是個有著控制壟斷傳統的國家,不管這些公司的領導人的意圖有多好。扎克伯格的強大影響力是前所未見的,非美國式的,為此是分拆Facebook的時候了。”
休斯發表評論后,加州民主黨眾議員洛·康納(Ro Khanna)發表聲明說,他基本上同意休斯的觀點,但沒有呼吁拆分Facebook。他說:“我同意他的觀點,回想起來,聯邦貿易委員會(FTC)不應該批準Facebook在2012年收購Instagram和WhatsApp的交易。我認為,將來需要更嚴格地審查并購交易,確保沒有任何公司擁有反競爭能力的平臺特權。重要的是,美國永遠不要把自己在創新方面的領先地位拱手讓給阿里巴巴、騰訊或百度。但我們對創新的關注必須與保護消費者隱私和促進競爭的承諾相平衡。”
其他政客則沒有這么寬容。參議員理查德·布魯門薩爾(Richard Blumenthal)曾支持拆分Facebook,而眾議員亞歷山大·奧卡西奧-科特茲(Alexandria Ocasio-Cortez)則公開表示支持參議員沃倫提議對大型科技公司實施的反壟斷策略。與此同時,即使在共和黨議員中,要求監管Facebook但不一定要拆分該公司的壓力也在不斷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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