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分Facebook的呼聲并不新鮮,但這樣犀利的言論從馬克·扎克伯格曾經的室友、創業伙伴口中說出,確實令人有些驚訝。
5月9日,Facebook聯合創始人克里斯·休斯(Chris Hughes)在《紐約時報》發表長達6000字的評論文章稱,是時候拆分Facebook了!
籠罩在科技巨頭們頭頂的反壟斷烏云,似乎一直都在。
就在不久前,5月14日,蘋果剛經歷一場反壟斷敗訴案,美國最高法院裁定,用戶可以就蘋果應用商店抽成30%發起反壟斷訴訟。
時間再往前推,3月20日,另一家科技巨頭谷歌因扼殺在線廣告領域的行業競爭,被歐盟反壟斷機構罰款14.9億歐元,這是兩年內谷歌收到的第三張歐盟罰單。在谷歌之后,歐盟的監管之手也伸向了亞馬遜和蘋果。
值得關注的是,打破科技巨頭的壟斷正在成為驢象之爭的焦點議題。今年3月,美國民主黨總統參選人伊麗莎白·沃倫直言,如當選將采取措施拆分這些壟斷科技企業。
此起彼伏的拆分聲音,讓科技大佬們感到厭倦。早前,蘋果CEO庫克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對于科技公司被描繪成壟斷者感到失望。
科技巨頭究竟有沒有壟斷?為何頻頻被監管部門盯上?種種拆分科技公司的提議是否可行?圍繞Facebook們的反壟斷爭論,從未停止!
A
提議
“是時候拆分Facebook了”
2004年2月4日,扎克伯格和他的哈佛大學室友們創立了Facebook.從最初的校園網站到如今的社交王國,Facebook用15年創造了增長奇跡,截至2019年3月31日,官網數據顯示Facebook每月有23.8億活躍用戶。
曾經親密的伙伴關系,在2009年結束。
Facebook聯合創始人休斯和扎克伯格最近一次見面是在2017年的夏天,當時Facebook還未深陷劍橋分析丑聞。
雖然已不在Facebook工作十年,但休斯說他感到一種憤怒、一種責任感。這種復雜的心情源于:扎克伯格對增長的關注導致為了點擊量而犧牲了安全和文明。
“馬克的影響力是驚人的。”在拆分Facebook的長文中,休斯指出Facebook控制著三個核心社交平臺Facebook、Instagram和WhatsApp,而扎克伯格在Facebook董事會中控制著大約60%的投票權。這意味著,馬克可以一個人決定Facebook的算法配置、隱私設置,決定用戶接收的新聞推送,甚至決定哪些消息能夠被發送。
作為Facebook最初消息推送團隊的一員,休斯指出,Facebook的工程師們通過算法來決定哪些用戶的評論或體驗最終會顯示在其朋友和家人的消息提要中。這些算法規則不僅針對性強,并且非常復雜。
對于Facebook在消息推送的影響力,扎克伯格并不否認。
今年3月,他在《華盛頓郵報》的一篇專欄文章中寫道,“議員們經常告訴我說,我們在決定用戶言論方面擁有太多的權力,我同意這種說法。”
這正是休斯感到失望的一個原因,早期的Facebook團隊沒有認真考慮消息推送算法,將如何改變我們的文化,影響政治選舉,以及賦予一個人多大的權力。
“不管壟斷公司領導人的意圖有多好,馬克的權力是前所未有的,”在署名的長文中,休斯強調美國是一個有控制壟斷傳統的國家,而且擁有控制Facebook統治的工具,“但似乎已經忘記了它們”。
“是時候拆分Facebook了!”休斯說。
B
呼應
針對谷歌和亞馬遜亦有拆分計劃?
“Facebook的拆分其實有不同的緣由,”芬蘭國際創新社會學院的華人學者、法學博士李興安向南都記者分析,這不僅涉及信息發布、壟斷問題,也與Facebook的隱私問題以及商業模式有關。
作為曾經的核心成員,休斯很清楚,Facebook的商業模式是建立在用戶注意力上。他說用戶平均每天花一個小時在Facebook上,Instagram的用戶每天則起碼花53分鐘來瀏覽圖片和視頻。
在享受免費服務之外,用戶付出的代價是,個人數據和注意力被Facebook收割用于數據分析,進而定向推送廣告。
“他們挖掘用戶的信息,并利用這些數據獲利。”早在2015年,蘋果CEO蒂姆·庫克曾談論過Facebook和谷歌的廣告創收模式。今年年初,庫克更是在《時代》雜志的一篇署名文章上呼吁———“2019年是時候捍衛隱私權了。消費者不應該再容忍公司不負責任地積累大量用戶數據。”
對于Facebook而言,隱私像是一道裸露的“傷疤”,曾經觸目驚心現在亦難以抹去。
2018年3月,數據公司劍橋分析(Cambridge Analytica)被指利用Facebook的8700萬用戶數據操縱美國大選。未盡到數據保護職責的Facebook因此深陷輿論漩渦。
“很顯然,在過去的幾年里,我們還沒有做出足夠的努力來防止這些工具成為害人的工具,無論是出現假新聞、干涉外國選舉還是開發商濫用人們的信息。這是一個錯誤,我很抱歉。”2018年5月22日,扎克伯格在歐洲議會接受質詢時坦言。
令人遺憾的是,劍橋分析事件尚未淡出公眾視線,今年3月,Facebook又曝出數據丑聞,2億至6億個Facebook和Instagram用戶的密碼在公司內部以明文存儲,且已被上千個Facebook員工搜索過,最早可以追溯到2012年。
“Facebook對用戶數據的不負責任行為,讓人們感到不安。”有“硅谷創業教父”之稱的FoundersSpace創始人兼總裁、天使投資人史蒂夫·霍夫曼(Steven Hoffman)告訴南都記者,人們想要懲罰Facebook,甚至連Facebook的聯合創始人休斯亦主張拆分公司。
霍夫曼注意到,“2020年大選當前,許多政治人物也在疾呼拆分巨頭。”
其中聲勢較大的當屬美國民主黨參議員伊麗莎白·沃倫。早在今年3月,沃倫宣布競選2020年美國總統后,便公布了一項拆分Facebook、亞馬遜、谷歌的計劃,稱要打破壟斷,促進市場競爭。
“休斯是對的!”最近,沃倫在網上回應了休斯的長文,并重申今天的科技公司有太大的權力,它們推翻了競爭、利用用戶的私人信息牟利,傷害了小企業并扼殺創新,所以是時候拆分科技巨頭了。
C
先例
20年前,微軟也差點被一分為二
事實上,拆分巨頭企業在美國有例可循。
“為什么會有拆分的聲音出現?”中國人民大學未來法學院法治研究院副院長丁曉東告訴南都記者,這是出于美國的反托拉斯法律和歷史,包括美國電信巨頭AT&T和微軟都曾歷經拆分漩渦。
19世紀80年代末,美國在石油、采煤、榨油、煙草、制糖等部門都出現了壟斷組織。這些公司在獲取超額利潤的同時,也被指破壞了自由資本主義的經濟結構,導致中小企業主、農場主的破產和廣大勞動群眾生活的惡化。
為了緩和社會矛盾,1890年,美國國會通過了全球第一部反壟斷法《謝爾曼反托拉斯法
案》(The Sherman Antitrust Act)。最初的一起重大反壟斷訴訟是在1911年,經過七年訴訟,美國最高法院裁定首富洛克菲勒的標準石油在反壟斷中敗訴。隨后,標準石油被拆分為34家地區性石油公司。
較近的一場壟斷企業瓦解案發生在35年前。1984年,依據謝爾曼法案,美國電話電報公司AT&T被拆分成一個繼承了母公司名稱的新AT&T公司(專司長途業務)和七個本地電話公司(即“貝爾七兄弟”)。
在科技界,差點被拆分的是巨頭微軟。
2000年,美國聯邦法院法官托馬斯·杰克遜曾作出一項裁決,由于違反美國反壟斷法,微軟應當被拆分為二,一家公司專注于Windows業務,另一家專注于應用業務。后來微軟不服提起上訴,最終推翻了被拆分的決定。不過,微軟也付出代價,交了罰款且開放了部分Windows系統源代碼。
時至今日,在最新拆分科技巨頭的聲音中,一些人甚至給出了具體方案。在休斯看來,美國政府需要打破Facebook的壟斷,然后對公司進行監管。
2012年,Facebook收購了照片分享平臺Instagram,兩年后又將移動聊天工具WhatsApp收入囊中,同時Facebook也擁有自己開發的聊天軟件Messenger.未來扎克伯格表示,將把這三個產品進行底層的整合,實現互聯互通。
隨著Instagram和WhatsApp的收購完成,Facebook的在線社交地位進一步鞏固。“一開始,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FTC)就應該阻止這些合并。”休斯呼吁FTC撤回這項同意,并在未來幾年禁止此類收購。
他還強調,這一動作一定要快,因為WhatsApp和Instagram尚被作為母公司內部的獨立平臺管理,現在拆分相對容易。一旦扎克伯格把旗下三款聊天軟件進行互通整合,那就難辦了。
在年初,美國民主黨參議員沃倫公布的計劃中,拆分已完成并購的科技公司也是重要的舉措。她還提議撤銷亞馬遜對全食超市和Zappos;Facebook對WhatsApp和Instagram;谷歌對Waze、Nest及DoubleClick的一系列并購。
同時,沃倫表示科技巨頭不能“既是裁判員又是運動員”,應通過立法將大型技術平臺指定為“平臺公用工具”,并與其平臺上的用戶分割開來。簡單來說,就是Google不能在搜索引擎中推廣自己產品,亞馬遜也不應在自家零售平臺出售商品。
D
回應
拆分并不能解決隱私等問題
對于拆分提議,5月10日,英國前副首相、Facebook全球事務和通信副總裁尼克·克萊格(Nick Clegg)撰文回應,休斯提到的選舉干預和隱私保護等問題,并不會因為拆分Facebook或任何其他大型科技公司而消失。
同時克萊格認為,Facebook是一家壟斷企業的說法很難站得住腳。理由是,Facebook的絕大部分收入來自數字廣告,在美國在線廣告市場的份額估計只占20%.而在即時通訊領域,Facebook也還沒有在美國、中國和日本這三大市場占據領先地位。
“成功不應該受到懲罰。”克萊格表示最重要的不是規模,科技公司的問責應該通過為互聯網制定新規則來實現,這正是馬克·扎克伯格所呼吁的。
“事情變得多么糟糕”,美國硅谷的創業家霍夫曼對南都記者表示,就連馬克·扎克伯格現在也在提倡將監管作為分拆公司的替代方案,這很不尋常。
關于壟斷問題,學者李興安認為,Facebook仍然處于有利的地位。“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FTC)在調查Facebook的隱私實踐,而不是壟斷。”李興安對南都記者指出,盡管Facebook事實上已經是同類業務上的巨無霸,但是官方還沒有展開對它是否形成壟斷的調查。
對于科技巨頭被貼上壟斷的標簽,蘋果公司CEO庫克感到沮喪。5月6日,他在接受媒體采訪時,回應了拆分科技公司的呼聲,稱蘋果不存在壟斷,不應被拆分。
而就在一周后,當地時間5月13日,蘋果輸掉了一場反壟斷訴訟官司。美國最高法院9位大法官以5比4的投票結果判決,iPhone用戶有權就蘋果應用商店抽取30%的傭金向法院提起訴訟。當然,這只是賦予了消費者起訴的權利,同意下級法院推進類似的反壟斷案,但并未對蘋果應用商店是否存在壟斷作出定論。
可以說,真正的官司才拉開序幕。
有分析認為,在這場目前已持續十年,圍繞蘋果App Store的法律拉鋸戰中,如果蘋果最終敗訴的話,可能因此被迫調整“搖錢樹”App Store的抽成機制,也可能需要應對高額的訴訟罰款。更重要的是,其他巨頭的相關線上業務包括亞馬遜、谷歌和Facebook或都將面臨類似的訴訟。
不難發現,反壟斷機構正在加大對科技巨頭的調查力度。最近兩年內,谷歌因反壟斷問題,被歐盟三次罰款累計93億美元。近一年來,美國在線電商平臺亞馬遜也在全球各地遭遇了多起反壟斷調查。最新一起是4月16日,因涉嫌濫用市場支配地位,意大利反壟斷監管機構對亞馬遜旗下的5家公司發起了調查。
E
反駁
拆分的目的是讓市場競爭充分
“雖然經營受到的監管力度前所未有,但我們仍認為應該做得更多。”在回應文章中,Facebook全球事務負責人克萊格稱,扎克伯格不久前在巴黎與法國總統馬克龍會面,談及技術的影響和立法解決的必要性。未來,Facebook將專注四個關鍵領域,包括減少人們發布的有害內容、保護民主選舉、支持統一的數據隱私規則、讓用戶更好地掌控自己的數據。
盡管科技巨頭們很難擺脫壟斷的指責,但是否真的到了非拆不可的地步,外界反應不一。
目前已有多位共和黨議員表態支持沃倫的拆分計劃,認為今天美國科技巨頭的權力比之前的標準石油、美國AT&T都大。但也有質疑派稱,拆分對成功企業來說是一項打擊。《華爾街日報》刊文稱,“商業周期自有其特定規律,政治終究無法凌駕于商業周期之上。”
“拆分作為救濟措施,一般僅在并購案件中使用。”上海匯業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反壟斷法律服務中心主任潘志成告訴南都記者,很多案件往往是并購構成壟斷,事后發現具有競爭損害的后果,進而起訴到法院進行拆分。
“而在非并購的背景下,我認為將一個自身成長起來的大公司進行拆分是很罕見的,也難以得到司法界的支持。”潘志成說。
他舉了早前美國政府訴聯合制鞋機器(United Shoe Machinery)的案例,該案在1953年初審階段,司法部指控占據市場份額85%的聯合制鞋機器涉嫌壟斷,要求法院將其拆分成三個公司。
但是初審法官Wyzanski拒絕了這項請求,理由是“拆分的目的是讓市場的競爭更加充分,而不是讓市場的競爭力下降,因此把一個活生生的企業拆分成三個企業是不現實的。”
不過后來,美國司法部上訴至最高法院,這個案子被發回重審。最后雙方達成同意裁決,聯合制鞋機器自愿拆分出部分租賃和銷售機器的業務,降低了33%的市場份額。
不同于過去的反壟斷背景,在今天網絡和數據經濟環境下,潘志成說,“應當更注重融合,注重創新競爭。”
大數據時代,數據好比“石油”。各家科技公司強勁競爭力的一個體現就在于掌握了大量用戶數據,并可對數據進行匯集和分析,從而創造價值。
“在什么樣的意義上拆分?從數據的角度考慮,似乎更不現實。”丁曉東告訴南都記者,對于數據更多需要規范的是數據的合理利用,以及算法使用層面的嚴格規制。丁曉東說,即便科技巨頭構成壟斷,也有比強行拆分更好的解決方法。
作為硅谷的創業者和投資人,霍夫曼對于打破Facebook的觀點也持否定態度———“顯然,Facebook需要受到監管,但拆分并非良策。”
霍夫曼說,雖然Facebook成功收購Instagram和WhatsApp,使其在美國和許多其他市場占據明顯的主導地位,但在美國還有Snap,LinkedIn和Telegraph等社交媒體,雖然它們的規模不及Facebook.
在霍夫曼看來,Facebook是美國社交網絡的王者,就像微信之于中國,LINE之于日本,KakaoTalk之于韓國一樣。即便退一步,真的把Facebook,Instagram和Whats App分成三個獨立的公司,誰能保證它們各自在保護用戶數據和公眾利益方面就能做得更好呢?
因此,比起拆分,霍夫曼更支持通過社交網絡之間的自由和開放溝通來結束偽壟斷的局面,讓較小的社交平臺也能夠在平等的競爭環境中發展與創新。同時他還認為,應該采取更嚴格的用戶數據管理規則來解決現有的問題。
“監管是重要和必要的,但我不認為分拆公司是正確的道路。”最近接管Instagram的臉書前新聞主管Adam Mosseri在Twitter上回應休斯,“如果你有開放的態度,我會很樂意和你聊聊的。”
采寫:南都記者李玲 實習生周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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