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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首例廣告使用短視頻侵權案迎來判決 短視頻作者獲賠50萬

發布時間:2019-05-07 14:51:03 來源:法制日報 責任編輯:caobo

因為兩分鐘的短視頻,一條網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一條公司)惹上了官司,與短視頻作者劉先生對簿公堂。

近日,這一被稱為“全國首例廣告使用短視頻侵權案”的案件迎來一審判決,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判決一條公司賠償劉先生50萬元。

判決一出,引發社會廣泛關注,其特別之處不僅撞上了正處于“風口”之上突然大熱的短視頻,且是迄今為止單個短視頻判賠金額最高的著作權維權案,再一次讓人看到了中國持續加大版權保護力度的決心。

“這一判決充分體現了司法對于著作權權利人的保護,對侵權行為的有力制裁。”中國知識產權法學研究會副會長、中國政法大學知識產權法研究所所長馮曉青教授近日在接受《法制日報》記者采訪時說。

撞上風口

從抖音到快手,從嗶哩嗶哩到微博視頻,短視頻正在成為人們生活方式的一部分。“短視頻制作簡單、有趣,日益平民化,而且在互聯網環境下容易傳播和使用。”中南財經政法大學知識產權學院副院長黃玉燁說。

近日,國家版權局網絡版權產業研究基地發布的《中國網絡版權產業發展報告(2018)》顯示,網絡短視頻是2018年的“黑馬”,其用戶規模已高達6.48億人,市場規模達195億元。短視頻的用戶使用時長占比優勢明顯,根據QuestMobile的數據統計,短視頻占移動互聯網總時長比率已從2016年的1.2%快速增長到2018年的11.4%,用戶使用時長優勢也是其市場規模突飛猛進的關鍵所在。另外,網絡短視頻與其他網絡版權業態不斷融合,共振效應越發顯著。據TrustDate數據統計,因短視頻的碎片化屬性和強烈臨場感,79%的互聯網用戶會通過短視頻獲得新聞資訊,70%的用戶會通過短視頻觀看音樂MV。

一條公司就主打生活短視頻,在2018年3月的一天,一條公司將劉先生自駕某品牌新款汽車至崇禮滑雪的2分鐘短視頻發布在了其微信公眾號“一條”以及微博賬號“一條”,用于為這一品牌新款汽車進行商業廣告宣傳并收取廣告費用,未署名作者。

作為短視頻作者的劉先生為此將一條公司訴至法院。法院最終判令一條公司賠償50萬元。

廣西民族大學廣西知識產權發展研究院院長齊愛民教授分析認為,此案之所以引發如此大的關注,首先與“短視頻是近年來互聯網傳播的一個熱點”有關,短視頻的制作和傳播已經形成一個新的產業,產業的發展為著作權保護帶來了新的影響。

這并非短視頻第一案,但是“與此前出現的短視頻侵權糾紛不同,其中融入了廣告和宣傳內容,一條公司作為專業的廣告宣傳媒體,直接將涉案視頻作為廣告投放,使之產生了較高的商業價值”,齊愛民說。

騰訊研究院版權研究中心副秘書長田曉軍也認為,此案引發關注與短視頻近年來的快速發展以及短視頻領域的版權侵權問題高發有關系,“去年‘劍網’行動的重點之一就是短視頻版權治理問題”。

關注焦點

2分鐘與50萬元的反差之巨大,無疑是這一案件成為焦點的又一關鍵原因。

田曉軍坦陳,此前,對短視頻的認識不無誤區,其中之一就是“短視頻那么短,不能構成作品”,而目前越來越多的人認識到“短視頻的價值不能以長短來論高低,無論短視頻多短,都有受著作權法保護的需求與價值”。

齊愛民也強調“視頻的長短并不影響對著作權的保護”,不過,在他看來,并非所有的短視頻都是受著作權法保護的作品,需要具有獨創性。

本案中的短視頻即被認為是屬于具有獨創性的“類電作品”,即“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齊愛民指出,根據著作權法的規定,在判斷短視頻是否為“類電作品”時,首先看作品是否具有獨創性,包括是否由作者獨立完成,以短視頻與其他相同主題的短視頻是否存在能夠被客觀識別的差異為條件。其次,看是否具備創作性,基于短視頻的創作和傳播有助于公眾的多元化表達和文化的繁榮,對于短視頻的創作高度不宜苛求,只要能體現出制作者的個性化表達,即可認定其有創作性。

馮曉青指出,個人錄制視頻作品并非就一定具有獨創性,“要按照類似攝制電影的作品對待,就有一定的主題與情節”。

在黃玉燁看來,短視頻如果具有較高的獨創性,可以作為類電作品受著作權保護;如果獨創性較低的,則作為錄像制品保護。

對于他人制作的短視頻,我們應當如何合法使用呢?

“要看所使用的短視頻有沒有取得著作權人的授權,或者是能夠確認可以免費使用的,比如視頻上明確記載了‘可以免費許可,無需征得統一以及支付報酬’,否則就可能有侵權的風險。”馮曉青提醒,要在使用前確認短視頻享有著作權以及享有著作權的主體,這就意味著我們解決了付費的渠道以及支付給誰的問題。

黃玉燁說:“應當注意尊重他人的著作權,除了法律規定的特殊情形(例如合理使用與法定許可使用),均應取得權利人的許可并且支付使用費。”

齊愛民指出,凡是在法律規定的合理使用范圍外對他人享有著作權的短視頻進行轉發、引用,要標明作品的創作者、來源或出處,進行其他使用應當取得著作權人的同意并支付合理的費用,以免造成侵權。

齊愛民提醒,對于不符合著作權法條件,不構成作品的短視頻也不能無償使用,因為這些短視頻都構成民法意義上的數據,受到總則保護。

頂格賠償

根據著作權法第四十九條規定:侵犯著作權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的,侵權人應當按照權利人的實際損失給予賠償;實際損失難以計算的,可以按照侵權人的違法所得給予賠償。賠償數額還應當包括權利人為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開支。權利人的實際損失或者侵權人的違法所得不能確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據侵權行為的情節,判決給予50萬元以下的賠償。

顯然,海淀法院判決給出的是頂格賠償。據齊愛民分析,海淀法院對于此案的判決,一旦生效將會對同類案件產生一定的判例效應。“近幾年,在司法領域提倡加大知識產權的保護力度,其中,提高賠償數額是很重要的一種方式,海淀法院的判決在這方面也會起到相應的作用。”

田曉軍說,提高知識產權侵權賠償標準,是近些年我國法院知識產權審判工作的主要理念之一,可以充分發揮司法審判的指引功能,也體現了對短視頻作者創造性勞動的尊重。

黃玉燁認為此案意義重大,“其意義在于進一步落實我國知識產權強國建設、強化知識產權保護戰略,加大知識產權侵權賠償力度,提高侵權成本,保護知識產權人的合法權益,對知識產權侵權起到威懾、遏制作用”。

在談到這一案件給我們的啟示時,齊愛民認為有三個方面:第一,對于創作者而言,制作短視頻作品時既要提高版權保護意識,也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權益。作品一旦發布,建議及時向中國版權保護中心開通的自媒體視音頻線上版權登記平臺申請版權登記。在相關權益受到侵犯時,也要主動進行維權,保護自身合法權益。第二,對于網絡服務提供者而言,短視頻平臺要切實盡到合理的注意義務。據相關法律規定,短視頻平臺應當及時履行“通知-刪除”義務,即“被侵權人有權通知網絡服務提供者采取刪除、屏蔽、斷開鏈接等必要措施”“網絡服務提供者接到通知后未及時采取必要措施的,對損害的擴大部分與該網絡用戶承擔連帶責任”。此外,網絡服務提供者也不能隨意向用戶提供音樂、視頻的下載、上傳服務。第三,對于司法者而言,國內短視頻的版權保護,還處于探索期;對于什么類型的短視頻才屬于作品,能否受到法律的保護一直存在爭議。鼓勵作品的創作和傳播,促進文化事業的發展和繁榮,是著作權法的立法追求之一。在短視頻產業已漸成規模的當下,法律規范應當對市場及其中的商業邏輯有所回應,不應為“作品”設限,人為提高作品構成要件的門檻。短視頻的種類繁雜,有匯編類、教學類、模仿類、原創創意類等,不是每一個短視頻都可以算作“類電作品”,一旦被認定為類電作品,就應當受到著作權法的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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