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7月15日)晚間,遇難女童父親章軍在朋友圈發文否認海葬一說,稱待警方調查結束后,家屬會做出明確處理結果。
7月13日,失聯多日的杭州女童遺體被找到。后有消息稱,家屬準備將遺體火化海葬。昨日(7月15日)晚間,遇難女童父親章軍在朋友圈發文否認海葬一說,稱待警方調查結束后,家屬會做出明確處理結果。
據新京報此前報道,浙江省公安廳通報稱,章子欣符合生前溺水死亡特征,初步排除為失足落水。專案組負責人對案件幾大疑點做出回應,稱梁、謝兩名租客離世想法已久,“種種跡象反映出兩人有攜章子欣一起自殺的動機。”(此前報道:浙江9歲女童失聯五大疑點、杭州女童死亡原因公布:溺水死亡,初步排除女童為失足落水)
▲警方排除章子欣為失足落水 專案組:兩租客有攜女童自殺動機。
昨日晚間,章軍發布朋友圈,對社會愛心人士和媒體的關注和幫助表示感謝。“我本人心里一直很感謝感激社會媒體,感謝社會上的好心人,感謝各位領導和所有警方的努力幫助我尋找到我心愛的女兒,不讓她在外面繼續漂流。”
他稱,很多人聯系自己問章子欣是否準備海葬。他不清楚該消息從何而來,表示目前家人還在等待警方調查后進一步通知,尚不能認領遺體。“有些媒體不要在我沒確認的情況下,擅自作主發一些沒有確定的信息。”表示待警方調查結束后,家屬會做出一個明確的處理結果。
昨日,新京報記者從章子欣家中了解到,章子欣的父親精神狀態不佳,常常會一人躲在房間不與外界交流。章子欣姑父告訴新京報記者,他及家人非常感謝網友及好心人士幫忙尋找孩子,如今孩子已經找到,家人還在等待尸檢結果,希望遺體后續安排不再受到關注。“我看到子欣父親一人躲在房間,就跟他說你要哭就到樓上去哭,不要讓爸媽看到,他們看到肯定受不了。”
章子欣姑父說,最近一段時間有太多人添加孩子父親微信,現在微信開始提示賬號異常。章子欣的家人電話一直有人撥打,希望不要再向他們打電話。
新京報記者注意到,章子欣父親在象山辨認完孩子遺體后連夜趕回家中,其間需要人攙扶上下車。昨日,章子欣父親更換微信頭像為一雙手捧著一支蠟燭的圖片。圖片上寫著“欣欣一路走好,天堂沒有壞人”。
▲網友曾住民宿拍下章子欣 評論淚崩:小天使一路走好。
帶走杭州女童的女租客:
感情屢屢受挫,曾為初戀男友自殺
“如果不是當時她家里人反對,現在謝某芳肯定是我老婆。”
7月8日凌晨,帶走杭州9歲女童章子欣的一對租客在寧波東錢湖投湖自殺。看到新聞中提到女性死者名為“謝某芳”,廣東化州人黃自強(化名)心中一緊。從警方公布的監控截圖中,他沒有認出那位中年女性。直到另一張更清晰的照片流出,他才確認,通報中的“謝某芳”正是自己曾經的女友謝某芳。
7月14日中午,新京報記者在廣東化州平定鎮見到了黃自強。他自稱從1992年開始與謝某芳談戀愛,中間分分合合幾次,戀情前后持續10年之久,謝某芳曾流過一次產,甚至為自己自殺過。
黃自強透露,當初沒能和謝某芳結婚,主要原因是自己父母早亡、家境貧困,遭謝家親屬反對。“她從家里拿出戶口本要和我登記,她母親就要死要活的。”
黃自強認為,這段持續多年卻未修成正果的感情,對謝某芳打擊很大。據他了解,謝某芳的第二段感情遇人不淑,感情不好,還被男人“騙”了錢。
2005年的一通電話里,謝某芳還在向他傾訴感情不順。此后,兩人失去聯系。
性格偏執,曾為初戀自殺未遂
在黃自強看來,謝某芳性格有些偏執,對自己用情極深。
20多年前,兩人相識并開始交往。當時,黃自強18歲,謝某芳20歲,他是謝的初戀。謝某芳在東莞的工廠里做技術工人,一個月能掙到2000元,而當時的黃自強是客車售票員,月工資僅有300元。“一直都是我花她的錢,她從來沒花過我的錢。”
黃自強透露,當時謝某芳經常給他買各種名牌衣服,還打算買一輛三萬多元的摩托車送給他,被他極力反對后才放棄。“她在自己身上不怎么花錢,但對我從來都很大方。”
黃自強說,謝艷芳喜歡小孩兒,一個月掙2000多的時候,幾個侄子的學費都是她在交。遇上親戚家的小孩子,她也很樂意帶他們去玩,去吃好吃的。
黃自強自幼父母雙亡,由奶奶撫養成人,家境貧寒。而謝某芳在家中有5個哥哥,備受寵愛,“像公主一樣”,這段感情自然遭到了謝家人的強烈反對,謝母甚至扔石頭趕過他。兩人去看電影,幾個哥哥會跑到影院把謝某芳抓回去。“后來她從家里拿出戶口本要和我登記,她母親就說把你拿去喂狗之類的話,要死要活的。”
黃自強回憶,謝某芳性格有些偏執,自己大部分時候都順著她。一旦兩人吵架,他怎么哄都沒用,但等謝某芳氣消,反而會反過來哄他。
得知謝某芳投湖自殺的消息后,黃自強本打算去協助認尸,后考慮到路程太遠才作罷。“她的左手臂有5處疤痕,脖子上還有3處。”這是黃自強計劃用來辨別尸體的主要依據。
這些傷疤來自26年前。
黃自強回憶,1993年農歷六月份,有一次謝某芳問自己愛不愛她,語氣有點兇巴巴的,“我就故意逗她說不愛,她立馬跑進屋里”。尾隨其后的黃自強趕到時,謝某芳已經用剪刀刺傷了自己的手臂,鮮血橫流,脖頸處也有傷口在流血。他手忙腳亂地按住止血。
謝某芳被送到醫院救治,醫生告知,脖子上的傷口只差兩毫米就會傷到主動脈。當天,謝家人還曾報警,不過,警方聽取陳述后認定為家庭糾紛,不予立案。
那時,黃自強已經和謝某芳住在一起。當天,黃自強怕回去尷尬,一直到凌晨兩點多,他才悄悄回到家門口,讓他意外的是,謝某芳正坐在屋里等他。
黃自強回憶,發生這次意外后不到10天,謝某芳的傷口還沒養好,就回到東莞繼續打工掙錢。此后,兩人分開過一段時間。
1994年,因為感到與謝某芳結婚無望,黃自強與現任妻子結婚。“她知道后放出狠話,說一定要殺了我。后來1995年我們又在一起的時候,我問她,你不是要殺我嗎,她說愛我愛得太深,不舍得。”
黃自強成為有婦之夫后,謝某芳仍不愿放下感情。黃自強稱,當時謝某芳曾想讓他離婚,被拒絕后仍愿意以第三者的身份維持關系。婚外情期間,謝某芳懷孕。
“她當時說過這個孩子對她很重要,問我能不能一個月給孩子1000元撫養費,能就留下,我當時真的沒這個能力。”兩人最終決定將孩子打掉。黃自強說,懷孕三個多月時,謝某芳一個人去墮了胎。
兩人之間的特殊關系,直到2003年謝某芳有了下一任男友后才結束。
看到新聞后,黃自強連續幾天夜里躺在沙發上睡不著,不停地刷關于此事的新聞。“她跟男的一起自殺我就想不明白,而且衣服還綁在一起,如果是她自己一個人自殺,我百分之百相信。”黃自強對新京報記者說。
從不缺錢的人到騙錢的人
謝某芳的第二任男友黎清華(化名)也是平定鎮人,兩人最早相識于一家熟人的糖水店里。和謝某芳在一起時,黎清華離過一次婚,和前妻有一個5歲的孩子。
在黃自強眼中,黎清華這個人不靠譜,“他總說自己有什么大工程,但其實什么都不是。”黃自強說,1994年,黎清華曾向自己的妻子借錢,“借7000,說過一陣子就還2萬。”兩人覺得他是騙子,便沒有借。
后來,他通過謝某芳的堂妹得知,黎清華以投資為由,“騙”了謝某芳十幾萬元。這些錢中一部分是謝某芳從她的哥哥處借得,為了還錢,謝某芳加班打工,“過得很慘”。
7月14日下午,人在廣州的黎清華通過電話接受了新京報記者采訪。黎清華告訴記者,謝某芳被他騙十幾萬一說并不屬實。他堅稱,實際金額只有兩萬多元,而且并非“騙”,只是“借”。
按照黎清華的說法,當年他跟著一位曾姓老板承包建筑工程,本錢不夠,謝某芳同意拿出兩萬多元“幫忙”。黎清華透露,謝某芳借他的這兩萬多元中有五千元是從她大哥處借來,“剩余的應該是她自己打工掙的,但具體我也不清楚。”
黎清華說,這筆錢原計劃幾個月就能還,后來項目出了問題,曾姓老板一直未能還錢,他自己跑前跑后也沒有得到報酬,“最多每次只拿到幾百塊的零花錢”。該曾姓老板后來因犯合同詐騙罪被判刑11年。
7月14日下午,新京報記者通過查詢相關判決書證實,上述曾某確因以虛假合同騙取40萬元工程保證金,于2011年被判處有期徒刑11年,但判決書中披露的案情并不涉及黎清華和謝某芳。
黎清華承認曾在交往期間找謝某芳要過錢,“少則一兩百,多則一千多,但加起來最多也就三千多塊。“
兩人的感情從2003開始,最終只持續了一年多時間,并未結婚,2005年左右,兩人分手后不再聯系。
與黎清華交往期間,謝某芳私下仍和黃自強保持聯系。黃自強回憶,謝某芳曾多次在電話中傾訴自己感情不順,和黎清華經常吵架。在他看來,謝艷芳從一個不缺錢的人變成“騙錢的人”,或許和第二任男友有關。
在2005年的一通電話里,謝某芳還是在抱怨自己過得不好,這次通話后,兩人失去聯系。后來,黃自強多次向人打聽謝某芳的下落,但始終沒有音訊。
據杭州警方7月14日發布的通報,2005年,謝某芳經人介紹與梁某華共同生活至今,未辦婚姻登記,兩人名下無房產、無車輛、無股票股權,近兩年來多次以欺騙手段向親友騙取錢財,用于旅游及日常生活。由于兩人詐騙行為已持續多年,其通過實施詐騙滿足日常開銷的狀況越來越難維持,自殺前銀行卡余額加現金僅剩31.7元。
7月13日,在平定鎮采訪時,謝某芳的大哥謝信玉告訴新京報記者,8年前,謝某芳曾以買房為由,騙走他一位弟弟種菜攢下的三十余萬元。“后來我母親生病,她問我們幾個哥哥一人要五千元,說是到美國買藥,我們沒給。”
此前有媒體采訪了一位曾和梁、謝二人共同在瀘沽湖旅游的“驢友”,該驢友稱,短暫相處幾天后,梁經常給她發旅游視頻,后來向她借錢,但被她拒絕。
7月14日,謝信玉帶新京報記者來到自家老宅前。最右邊的一間屋子曾屬于謝某芳,門上貼著紅底金字“五福臨門”,房屋如今已閑置多年。謝信玉說,按照當地風俗,她的遺體將由男方家屬處理。
評論
章子欣事件:當經驗全部失效,能相信者唯證據
9歲女童章子欣被租客帶走事件,謎底正逐漸揭開。浙江警方的最新警情通報顯示,章子欣尸表未見明顯暴力性損傷,符合生前溺水死亡特征;梁、謝兩名租客詐騙行為已持續多年,繼續實施詐騙維持日常開銷的狀況已難以為繼,兩人離世想法產生已久,有攜章子欣一起自殺的動機,經多方走訪調查,未發現二人有參與邪教活動等情形。
這起懸念疊著懸念的事件,終于眉目初顯。目前已調查出的結果,無疑給此前網上蔚為風行的“邪教迫害說”與“拐賣兒童說”蓋上了“不實”的戳,將那些被“怪力亂神”式歸因和獵奇想象帶著跑的公眾拽回現實地面,卻也讓很多人直呼“沒想到”:沒想到,這么多詭異情形背后竟然沒有“一盤大棋”,也沒什么“驚人內情”;沒想到,案情只有頗顯尋常的詐騙與自殺戲碼,沒那么復雜的劇情……
一連串的“沒想到”,也表明了,公眾經驗在此事上是失效的。經驗和常識是人們判斷是非真假的羅盤針,有些所謂的謎案發生后,“網絡福爾摩斯”們斷案憑恃的,就是日常生活經驗;而是否與經驗“對表”,則成了評判邏輯自洽與否的重要依據。
在該事件上,公眾也是憑著經驗腦補了各種玄乎的可能性,可答案揭曉卻是挺普通的一種,這就像埋了很多“包袱”的懸疑片,吊足了公眾的好奇心后謎題解開,原來那些反常線索連著的只是尋常情節。到頭來,這尋常情節反而因跟順著經驗生成的邏輯鏈有出入,顯得有些“不尋常”。
▲浙江兩船長還原9歲女童發現過程:她一只腳還穿著涼鞋。新京報我們視頻出品(ID:wevideo)
但“不尋常”不代表調查結論不靠譜,只能說明用慣常經驗“算法”無法讀取當事人的行為“數據”,公眾根據自身經驗確定的評判“坐標系”也偏離了事實方向。
而“經驗全部失效”的場景,在“后真相時代”恐怕會越來越多:我們以為的,未必是事實;有些經驗,也并不能適用所有情形。我們憑著經驗去執果索因時,也會陷入“概率歸因謬誤”,覺得在蓋然性層面說得通就能下結論。問題是,圈層隔膜與生活差異,會限制我們對“非我群類”的他者行為邏輯的想象力。我們跟他們之間,隔著認知上的“次元壁”,他們覺得合乎情理的行為,我們可能覺得匪夷所思;他們知其所以然的事,我們沒準不知所以。更何況,有些人不按常理出牌。
在此事中,兩名租客的家庭關系和生活軌跡,乍看確實很“怪”——他們負債累累還四處出游,還以租花童為由將女童帶走,并出沒在多個城市。可覺得“怪”只是因為這不合我們的經驗化想象。事實上,靠實施詐騙維持日常開銷的他們,跟我們本就不在“同溫層”,生活方式截然不同。他們的行為的確是不按“正常人”的套路來,卻是按他們“生活維艱想自殺,自殺之前先揮霍”的路數來的。
不只是這類怪誕事件,面對當下的很多公共事件,我們的經驗都經常失效,因為局勢多變,因為認知壁壘,因為太多事物限制了我們的想象力。很多所謂的“反轉”,也是這么來的。像曾鬧得滿城風雨的周口“嬰兒被盜案”,最終被證實是奪子鬧劇,就讓民眾始料未及;更早之前的溫州男孩失聯事件,系男孩母親為測試丈夫自導自演,也讓許多人大跌眼鏡。
當很多經驗失效時,我們該信什么?答案是證據。現在網上有個詞叫“實錘”,證據對事實判斷的價值就如敲下了實錘,拿事實說事的關鍵也在拿證據說話。
正因如此,雖然浙江警方的調查結論證偽了很多人的猜想,卻被公眾信服。比起那些有模有樣的紙面推演,警方結論也被視作對該案本來面相的“高清還原”,原因也很簡單:那是用證據說話,得出的結論經過了走訪調查、交叉印證。
這對各方不乏啟示:對公眾而言,對有些事信經驗更要信證據;對辦案者來說,宜多拿證據說話,以解公眾之惑。也源于此,前不久“一家5口出游3人藏尸冰柜”事件引發廣泛關注后,呼吁事發地警方介入調查的聲音比比皆是,畢竟該案也夠蹊蹺,以至于公眾的經驗失靈,最終深圳當地警方也通過現場勘查、排查走訪、調取監控等,對事實作了還原。
不要盲信經驗的參考價值,不要低估證據的作用,這也是女童被租客帶走事件給我們“上的一課”。
標簽: 女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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