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近期有兩樁備受關注的命案,正在經歷不同的偵辦階段。
其一是懷化操場埋尸案,警方向社會征集兇嫌杜少平及同黨的犯罪線索。另一樁是操場埋尸案輿論牽扯出的益陽李尚平案,湖南省公安廳已派員指導,益陽警方說17年來未斷調查,但提升偵查層級,讓人期待此案有所突破。
(李尚平生前照片)
李尚平案是社交媒體出現之前、天涯時代被熱議的重大兇案之一,他甚至被稱為“BBS時代死于反腐敗的第一人”。這是一樁停滯了17年的陳年舊案,當年的定性歷經變化,先是認定交通命案,而后推測為搶劫命案,民間對于謀殺的定性始終揮之不去。
湖南公安廳在當年答復李家信訪時說,此案重大云云,但未有實質進展。可以說,有太多民間想象縈繞在李尚平案上,即使官方偵辦未遂,但這些年來網友沒有遺忘它,實地走訪與熱言熱議,形成了厚厚的網絡記憶。這不僅僅是一起殺人案件,更涉及當地法治如何取信于公議。
第一個死于網絡反腐的BBS寫手
實際生于1969年的李尚平,生前是益陽鎮南塘中學老師。2002年4月26日下午5點半,32歲的他被發現倒在離家300米的公路邊,頭部鮮血淋漓,一動不動。
李尚平的父親李三保聞訊趕來,兒子已經沒有呼吸。李尚平右臉塌陷,右耳后有一個四指寬的大洞,眼睛大睜,望著雨天。
根據網友石扉客在73天后的實地走訪,對李尚平遇害的地點進行了勘察,顯示出整件事不是偶然,有精心伏擊的跡象。
兇手選擇的這段作案地點是一段彎路,路兩邊是茂密的茶樹林和竹林,道路兩端的視線都被很好地遮擋。并且雨天下手,路上少有行人干擾,時機選擇非常準確。
根據此后警方的調查,兇手所用的是改裝過的發令槍,直擊李尚平頭部,用槍嫻熟,并將槍支丟在現場,體現了職業殺手的風格。
李尚平被殺后,身上的戒指和當時騎的摩托車都沒丟失,從側面證實這不像是以謀財為目的的搶劫案。從其他因素看,也不是情殺,警方在后續偵辦中也排除了仇殺的可能,否定了李尚平因耿直而得罪普通鄉鄰招惹殺身之禍的流言。
李尚平在被殺前,因為敢于揭發學校和當地的腐敗現象,成為許多BBS論壇的活躍網友。他不像一般人那樣匿名,在檢舉揭發丑陋現象時,往往留下真名來佐證所言不虛。
根據南方周末2002年7月18日的報道,在李尚平被殺死之前,他深度卷入中學教師討薪事件。在這次事件中,李尚平一馬當先,將拖欠教師工資情況發布在網絡上,給當地政府造成很大壓力,并迫使地方政府在殘破的財政能力之外,鎮長和鎮書記以個人名義貸款,來償還相關欠賬。
李尚平領頭的這次討薪事件,幫助他和600名教師爭取到了一個月欠薪。李尚平不滿足于這個進展,仍想繼續推動,將其他的教師欠薪也給討要回來。事情的影響快速超出他的控制,他自覺有不好的苗頭。
在被殺前,李尚平曾對妻子說,他預感到可能會“不明不白地死去”,但他同時表示“不害怕”,甚至表示要拿起《教師法》等法律武器,繼續捍衛教師尊嚴。
所有這些,好的不好的,李尚平都寫在了網上,他成了網絡反腐的民間網紅,也被同事稱作是“斗士”。
李尚平遇害后,網友很自然地將他生前從事的抗議活動與他的死掛鉤,推測是因為維權過猛,得罪了當地有勢力的人,暗中請來職業殺手除掉了他。
對職業殺手和買兇殺人的推斷,也不是空穴來風。在上世紀90年代至本世紀初,益陽職業殺手的身影一度出現在不少謀殺事件中。網友有理由相信,李尚平的死,與益陽活躍的黑社會有關。
這也是李尚平案在沒有偵破之前,一直被熱議的一些重要原因。第一,他被關聯到網友反腐敗的潮流中。第二,他的被殺與職業殺手有關。第三,李尚平串聯起江湖道義與黑社會的相愛相殺。
一個正直的人死于非命,兇手逍遙法外,這些懸案成為網友無法忘懷的心結,也成為李尚平案被一直談論、未被遺忘的動力。
反復變動的定性引發揣測
對于李尚平之死的報道,一個是受制于17年前不算成熟的紙媒環境——都市報引領的先鋒媒體時代尚未開始——少有媒體觸及,前期只有《南方周末》和《中國教育資訊報》報道;二是警方始終諱莫如深,以偵辦敏感為由,采取回避的態度。
《南方周末》在法治報道最興盛的時候介入,比較能得到警方認可,即使同樣拿不到核心材料,但披露出某些關鍵的專業判斷。比如,職業殺手的手法,就來自于益陽警官的推斷。
“根據法醫鑒定,兇手是在兩米內開槍射擊的,一槍斃命,手法干凈利落;兇手選擇作案地點時機相當有技巧:從事發現場到李三保家中間是一大片樹林,沒有人居住;那天下大雨,路上行人稀少。即使有行人,作案處的彎道也正好可以擋住前后行人的視線;兇手早已算計好李尚平回家的時間。”
李尚平被殺之所以被懷疑不那么簡單,是有充分理由的。
在他被殺死后,首先出現在現場的是益陽市赫山區的幾名交通警察,而且叫來了法醫,目擊者說,警察們和法醫做了一番檢查后,得出這是一場交通事故,李尚平死于事故的判斷。對此,李尚平家一開始沒有懷疑,但在將遺體接到家中準備辦喪事時,發現腦后的可疑貫穿傷。
李尚平一位在公安部門工作的同學聞訊趕來,也認為不像是車禍。
在李家的堅持下,2002年4月27日,李尚平遇害第二天,益陽市公安局局長率市區刑警大隊、法醫趕來,在李三保家對李尚平進行了尸解和開顱檢查。
這次檢查,推翻了交通事故的定性,定性為“一起故意殺人案”。
同日,警察在離現場不遠處的草叢中找到一把自制火藥槍,這被認為是他殺的關鍵證據。
從“交通事故”的定性變更為“死于謀殺”,李尚平案在48小時內經歷了如此大的波折,也給網友們留下懷疑的憑據,認為李尚平之死不簡單,一定與他揭發當地政府的腐敗無能有關。
到了今年,懷化操場埋尸案爆出,正直的鄧世平被殺死埋在新晃一中操場整整16年,輿論非常自然地解鎖李世平被殺一案。
(現場模擬圖 來源:南方周末)
一個是沉冤16年,一個是懸疑17年。
比較起來,在鄧世平與李尚平被害前,他倆都具備同一個特征,就是“不識相”,要么不服校長工程的貪腐壓力,要么抗拒地方克扣教師工資,都成為當權人物的眼中釘肉中刺。
李尚平案被輿論拂去17年的灰塵,重新進入輿論場的時候,當年那些疑點不僅沒有弱化,反而變得更加刺目。
李尚平究竟被何人所殺,殺死他的因果關系究竟如何?警方說17年一直在偵辦,但17年未有絲毫進展,困難和阻力究竟是什么?
還有什么是公眾不知道的
綜合現有的公開信息看,網友知道的,警察也都知道。比如網友實地探訪李尚平被殺現場,還原他遇害地點利于殺手策劃。還比如,網友知道李尚平卷入教師維權事件,搞得當地鎮政府非常被動。還比如,網友知道李尚平案從交通事故變更為謀殺的戲劇性轉折。
但有些信息,只怕公眾并不知道,而警方有可能知道,也有可能不知道。
就作案過程而言,如果是職業殺手所為,按理不應該將槍支丟在現場,抹去一切痕跡,難道不應該是殺手的職業修養嗎?
如果將槍殺工具丟在現場,是為了故意制造恫嚇的效果,但出謀劃策的人也該清楚,帶頭維權的除了李尚平,沒有別人,震懾是一種毫無必要的冗余操作。
這是信息不對稱之一。
另外一個問題是,最初抵達現場、并作出交通事故定性的警察,為什么在法醫隨行、謀殺痕跡明顯的情況下,仍作出非常離譜的判斷?
這后面究竟是法醫鑒定技術不精,還是因為別的什么原因?
進一步說,在市局推翻了交通意外的定性之后,公安內部對李尚平被殺一案經歷了什么爭議沒有?
在面對公眾最新一波質疑后,益陽警方信誓旦旦地說,17年來一直在“偵辦”,那究竟有沒有在這么多年的偵辦中獲得過任何進展?
一個自然而然的追問是:這算是偵辦了17年,還是拖延了17年?
17年前,已經做出了李尚平死于謀殺的結論,那究竟是死于陌生暴徒的搶劫還是死于官場黑手的策劃?也是湖南省廳、益陽市局宣布重視此案后,公眾尤其想知道的一個答案。
(李尚平生前照片)
這些年來,李尚平被殺被談論最多的,是他及其早期維權時代的網絡生態,但是對當年與他相關的官員升遷的官場生態涉獵極少。這也造成一個困難,當人們懷疑李尚平死于官場報復時,具體指向哪些人,不甚了然。
所以,湖南說組成聯合調查組介入,除了偵辦案件,揭示李尚平之死的背景也是題中應有之意。
重新投入新的資源在李尚平被殺一案上,李家姐姐的反應是“看到了一點希望”。但也不全是樂觀,延宕17年的重大命案,怎么就“爛尾”了,到底是殺手太狡猾,還是別的掣肘?
既然公眾知道的,公安都知道。但愿警方知道的,公眾也能知道。
也許真應了冥冥之中總有些什么的說法,李尚平生前給兒子起的名字,叫做“李知道”——我們到底能不能知道,能知道什么,隨著湖南公安廳的最新表態,時鐘上了發條,重新開始滴答滴答計數了。
標簽: 李尚平槍殺案線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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