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周密核查、反饋、確認,交管部門聯合共享單車企業對首批交通違法騎車人開出“限騎令”,從21日零時起,在津運營各家共享單車企業將同步對首批198人采取階段停用車輛的懲治措施。
記者從天津交管部門了解到,從21日零時起,在津運營各家共享單車企業將同步對首批198人采取階段停用共享單車的懲治措施。據介紹,自8月16日,交管部門與摩拜、ofo、酷騎、永安行四家共享單車企業聯合發布《關于加強共享自行車交通秩序管理的聯合聲明》(以下簡稱聲明)以來,交管部門在日常治理行人、機動車交通違法中,共查處涉及騎行共享單車交通違法800余起,并陸續推送給各單車企業。
據了解,首批被“限用”共享單車的198人中,主要涉及逆向行駛、闖紅燈、走機動車道交通違法,其中,逆向行駛最為突出,占違法總數的50%以上。數據顯示,查處違法較多的區域有和平區、南開區,分別占38.89%和29.29%。查處違法較多路口為鞍山道與新興路交口、南京路與鞍山道交口、南京路與山西路交口、南京路與新華路交口、鞍山西道與衛津路交口、復康路與衛津路交口、水上公園東路與水上北路交口,以上路口查處數占查處總數的49.49%。違法時段主要集中在10時至12時占46.97%,早晚高峰時段7時至9時占11.6%,17時至19時占12.12%。此外,從處罰情況來看,有94人現場接受了處罰,但有104人未接受處罰并伺機棄車離去,意圖一走了之。
按照《聲明》規定,在被“限用”共享單車的198人中,已接受處罰的94人自21日零時起將被各單車企業同步停用共享單車一周。未接受處罰棄車離去的104人,將會無限期被停止使用天津市運營的各類共享單車,直至其到交管部門接受處罰,接受處罰之日起,兩個月后才能解除“限騎令”。
據交管部門介紹,按照和各共享單車公司聲明,在一個自然年內,駕駛人在駕駛共享自行車期間發生一次交通違法行為且被交管部門處以罰款處罰的,各企業在接到交管部門轉遞的違法信息并核實用戶信息后,共同對該用戶實施停用車輛一周的措施;發生第二次違法的,停用兩周;發生第三次及以上的,每發生一次停用一個月。駕駛人駕駛共享自行車發生交通違法行為后,拒不接受處罰棄車離去的,各公司共同對該用戶實施停用車輛的措施,并提示該用戶至違法行為地交警大隊接受處罰,違法駕駛人接受處罰后,繼續對相關用戶實施停用兩個月的措施。
共享單車使用便捷、費用低廉,極大方便了市民短途出行,但是,每一個騎行者都應守法、自律、誠信。交管部門提示,在享受共享單車給出行帶來便利的同時,務必做到安全依法騎行,文明有序停放,以免因發生違法面臨交管部門處罰和單車公司階段停用車輛的聯合懲戒,給自己帶來不便。
標簽: 天津開出限騎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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