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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耕互聯網仲裁 “廣州標準”得到境內外仲裁機構認可

發布時間:2021-02-18 16:57:55 來源:信息時報 責任編輯:caobo

既能突破空間阻隔,又能滿足疫情防控需要,互聯網仲裁在迅速解決糾紛、助力經濟復蘇方面日益發揮重要作用。作為國內首家推行互聯網仲裁的仲裁機構,近日,廣州仲裁委(下稱廣仲)正式發布《互聯網仲裁推薦標準》,參考國際慣例簡稱為“廣州標準”。9月16日,廣仲召開新聞發布會,就“廣州標準”的支持認可情況及2020年以來的工作進展進行了介紹。

深耕互聯網仲裁

創新制定“廣州標準”

據了解,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大量民商事合同的履行陷入困境,由此產生的糾紛亟待解決。作為傳統民商事糾紛解決機制,仲裁的無地域性原本是其相對于訴訟的一大優勢,新冠疫情下的人員流動限制,反而成為制約仲裁發揮糾紛解決功能的重要因素。

以廣仲為例,其受理的案件中雙方當事人均為廣州企業或居民的不足三成,一方或雙方當事人在外地甚至外國的則占到七成以上,現場立案和開庭不僅不便,而且存在疫情傳播風險。

如何突破空間阻隔,既滿足疫情防控需要,又能迅速解決糾紛?以廣仲為代表,海內外仲裁界給出了幾乎一致的答案——互聯網仲裁。

據了解,早在2015年,廣仲就開始探索互聯網仲裁的藍海,并率先建立適用于互聯網糾紛的第一代網絡仲裁平臺。在發展中,廣仲注意到,由于互聯網去中心化的特征和立法層面的缺位,仲裁界在互聯網仲裁方面還遠未達成共識,仍有很大的合作協同空間。

為了互聯網仲裁的長遠發展,以及互聯網仲裁裁決在不同法域的順暢承認和執行,制定共同認可的標準至關重要。這一次,廣仲仍然走在了前面。

作為國內首家推行互聯網仲裁的仲裁機構,廣仲在2019年10月啟用了全新優化升級后的互聯網“云仲裁”平臺,新系統集網上立案、遠程庭審、區塊鏈存證、批量智審于一身,純線上案件平均結案時間僅20多天,目前沒有一宗案件被法院撤銷或不予執行。同時,開啟了互聯網仲裁“廣州標準”的制定與實踐。

作為研究制定互聯網仲裁“廣州標準”的智囊,中國仲裁法學研究會副秘書長陳建告訴記者,“各仲裁機構在互聯網仲裁的軟硬件要求、程序設計、電子證據認證等方面沒有統一標準,不同法域、甚至我國不同地區的法院,在進行互聯網仲裁案件的司法審查時也有理解不同的情況。”

廣仲遂以中國仲裁法學研究會為技術支持,制定了全球首個互聯網仲裁標準。目前已經發布的是互聯網仲裁推薦標準的第一部分——“開庭庭審標準”,后續的證據認證、仲裁程序等標準已在研究制定過程中。

“廣州標準”得到境內外仲裁機構認可

受理案件同比增長5成

會上記者了解到,春節以來,廣仲受理案件12397宗,同比增長50.1%,其中近三分之一是通過網上立案。遠程庭審處理案件460多宗,爭議金額超32億元。這些案件均是遵照“廣州標準”開庭,“廣州標準”也在實踐中不斷得到修正和完善。

“廣州標準”制定后得到了境內外多家仲裁機構的支持和認可。截至目前,已有多家內地仲裁機構以及來自新加坡、韓國、匈牙利、埃及、南非、泰國、墨西哥、伊朗、巴西、港澳臺等18個國家和地區的境外機構與廣州仲裁委達成合作備忘錄,愿意共同認可和推廣“廣州標準”。

廣仲負責人介紹,自2019年下半年以來,廣仲著力補齊以往在涉外業務方面的短板,借助遠程庭審,穩步推進國際化發展,積極開拓國際市場。2018年9月至2019年8月,廣仲受理涉外案件的數量為186件。隨著“廣州標準”的推廣,廣仲的知名度及影響力均有所提升,從2019年9月到今年8月受理涉外案件276件,同比增長了48.3%。其中,涉“一帶一路”國家的案件占了八成。境外仲裁機構的認可也帶來了境外仲裁員的認可,今年參與案件審理的境外仲裁員是去年同期的四倍。目前,廣仲處理涉外仲裁案件的當事人已遍布六大洲,涉港、澳、臺和涉外案件數量穩居全國前三。(記者 陳子垤)

標簽: 互聯網仲裁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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