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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機號碼被標注 機主索10萬起訴360敗訴

發布時間:2020-10-14 11:33:48 來源:北京晨報 責任編輯:caobo

現在很多人被推銷、中介、保險等五花八門的來電搞得不堪其擾,對此各家手機安全軟件紛紛推出“號碼標注”功能,借助互聯網大數據等技術手段對電話營銷、惡意騷擾、詐騙等來電號碼對機主進行告知。但同時,因號碼標注行為對被標注者的切身利益產生影響,由此也引發了新型案件。近日,北京西城法院就審結了一起此類案件,該案是國內首起安全軟件號碼標注隱私權糾紛案件。

號碼顯示公司 機主索10萬

原告王先生訴稱,他在1998年10月30日起就使用一個136開頭的中國移動號碼,號碼登記在他的名下。2015年7月17日下午,王先生和新認識的朋友沈先生互留了手機信息,遂撥打了對方電話。讓王先生意外的是,打通電話后對方手機顯示他的號碼為“浙江某網絡信息有限公司”字樣,結果被沈先生懷疑是騙子,他感覺人格受到侮辱。

事后,王先生向中國移動客服了解情況,客服表示標注系360公司所為,移動公司無法取消。為此王先生找到360客服,對方要求王先生提交話費清單、機主證明才予以受理。

王先生認為,360公司擅自泄露了他的個人隱私,侵犯了他的名譽權。為此他將360公司起訴至西城法院,要求被告清除其手機號碼捆綁的“浙江某網絡信息有限公司”等一切信息,公開賠禮道歉,并賠償其精神損害撫慰金10萬元。

否認侵權 360自稱沒錯

法庭上,360公司提交證據并表示,在網絡中有大量涉及該號碼的網頁,均顯示為“浙江某網絡信息有限公司”的對外聯系方式。即便是王先生使用該手機號,也不能排除是該公司的對外使用,因此360公司不存在侵權行為。

360公司還認為,“360手機衛士安卓版”的軟件確有可以標注手機號碼的功能,對于標注企業信息存在三種途徑,分別是網民主動標注上傳、大數據匹配和企事業單位等法人單位自行上傳,都會產生手機號碼標注內容。“無論哪種方式,360都沒有任何過錯。退一步講,如果標注錯誤,原告完全可以通過申訴方式獲得消除。”綜上,360公司不同意王先生的訴訟請求。

公開渠道獲取 未構成侵權

關于隱私權部分,西城法院經審理認為,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利用信息網絡侵害人身權益適用法律若干規定》,自然人自行在網絡上公開的信息或其他已合法公開的個人信息,不屬于侵權行為。

法院表示,360公司舉證通過大數據搜索,從公開渠道獲得手機號碼對應的信息,對于信息來源,原告并無異議。而原告對在企業登記注冊時留存的聯系方式也無異議,由此可以認定360通過大數據搜索生成的數據,是從公開場合獲取,并未侵犯個人隱私權。

關于名譽權部分,法院認為360公司在抓取數據、標注并推送的一系列程序中,并未導致原告名譽受損的后果發生。特別是企業黃頁內容,本身就是經營者主動填寫。即便一個手機號碼,出現多個“身份信息”,也不意味著機主個人名譽受損。

綜合全案,西城法院認為360公司主動標注手機號碼獲取信息的渠道來源合法,標注信息恰當,未造成原告人格權損害后果,因此不符合侵權責任的要件構成,并未侵犯公民的隱私權、名譽權。一審判決駁回了王先生的訴訟請求。王先生不服一審判決上訴后,因無正當理由未到庭應訴,北京市二中院依法按自動撤訴處理。

法官分析 標注功能利大于弊 被禁用不妥

本案是全國首例因安全軟件因號碼標注而引發的案件,最高人民法院應用法學研究所、人民日報社《民生周刊》、西城法院等單位還在近日共同舉辦了一場《互聯網安全軟件號碼標注民事法律問題研討會》,對其中蘊含的復雜民事法律問題進行了剖析。

主審本案的西城法院林濤法官在會上表示,本案糾紛并非是軟件用戶標注引發,電話標注實際是由360公司通過數據搜索主動標注。360公司在開庭時,提交了經過公證的企業黃頁網站、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公開可查的信息來源,證明所獲取的信息來源公開合法。對以上信息的真實性,原告也表示認可。

林濤認為,在社會生活中,利用網絡通訊實施犯罪活動頻發,攔截騷擾、詐騙電話、提示偽基站的功能利大于弊,大部分手機用戶對號碼標注功能持正面肯定評價。如果僅因某些機主不了解軟件功能而自感不快,但未實質造成隱私權侵權后果的情況下,認定該功能違法并禁用該模塊的做法并不妥當。

手機號被標注詐騙 應申訴即停

可一旦手機號碼的使用者發現信息被錯誤標注或者手機號碼被惡意標注時,該如何進行救濟呢?對此,林濤建議可以參考網絡侵權的避風港規則,即對于并不能完全確定為詐騙電話的,但被手機軟件用戶標注為“騷擾”、“詐騙”等屬性的號碼,在機主進行申訴時,應立即暫停該標注。如機主不能在合理的時間內提供申訴理由及憑據,則可根據實際情況確定是否恢復標注。“從網友反饋電話號碼被標注為‘騷擾、詐騙’電話的申訴流程,效率還不讓人滿意,因此這需要軟件服務部門進一步優化申訴管理程序。”

律師說法 惡意標注應屬侵權

眾成清泰律師事務所董一鳴律師認為,安全軟件進行號碼標注是市場需求,但亟待規范。“在沒有手機安全軟件前,用戶只能每次被騷擾后逐個拉黑電話,也就無法產生交叉的確認記錄,但手機安全軟件為大家上傳各類標注信息提供了渠道和可能,實現了騷擾電話的識別和拒接。”

但同時,董一鳴認為對于被拒接或屏蔽方而言,也產生了更多的不便甚至利益損害,一些號碼容易出現誤標,在考慮到號碼可能被實際使用人廢棄后第三人重新啟用,會存在未消除標注障礙,如果第三人可能并不存在之前的標注行為,會導致通信受阻。

現實生活中,也有可能出于對同學、朋友或他人的惡意整蠱,將某人電話惡意上傳標注。對此董一鳴認為,此類標注實際是一種侵權行為。董一鳴表示,標注人應當負有善意標注謹慎上傳的義務,如果標注人出于發泄或其他惡意上傳標注分類,則構成對于被標注人權利損害,應屬于侵權行為;被標注人如因標注不當或標注侵權,則有權要求網絡服務提供者采取刪除、屏蔽、斷開鏈接等必要措施,從而減少對合法權益的損害。同時,被標注人如果屬于商業性使用號碼則應有必要的“容忍義務”,因其商業推廣行為構成對其他號碼機主一定干擾。

此外,網絡安全服務提供方應當履行保留相關標注信息可查,并及時配合被標注人履行通知、刪除或更正義務,如果網絡安全服務提供方不能履行義務,造成被標注人侵權損害的,應當承擔連帶責任。

專家聲音 標注信息應當核實

中科院自動化研究所副研究員黃向生表示,目前號碼標注功能多為手動標注。“標注從技術上講是不困難的,可以通過收集終端進行標注,標注的信息上傳到云端成為大數據的一部分,如果電話撥打過去,軟件就會從云端調出顯示出來。”但黃向生認為,軟件公司還是有必要就號碼標注的真實性進行核對,但不少安全軟件還沒有做到這點。“既然要展示別人的號碼信息,也應該用大數據技術去核對相應的信息。”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法學院院長、教授龍衛球則認為,規范安全軟件號碼標注行為應當權衡好各相關利益方權利義務,既要發揮安全軟件號碼標注對互聯網空間善治的作用,又要充分保障被標注者的合法權利。

還有多位專家均認為,安全軟件企業應當完善安全軟件號碼標注行為的基本規則,避免主動標注或攔截電信信息,標注信息應當客觀、真實、準確,避免誤導性表述,要保障被誤標、惡意標注、誤攔截用戶及時、便捷、低成本的救濟途徑。通過行業協會或政府主管部門,各個企業在互惠互利的基礎上可以建立信息共享機制,提高號碼標注服務質量。

本版撰文 北京晨報記者 黃曉宇

標簽: 360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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