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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天在哪里呀,春天在哪里,春天在那青翠的山林里……”這首大家耳熟能詳的歡快歌曲《春天在哪里》,唱出了美麗的春天。
今年的3月20日是春分,為二十四節氣之一,也是春季的第四個節氣,那么,在一年當中,春季究竟是從什么時候開始的?具體來說,又是從哪一月的哪一天算起呢?
一種說法是,以歲首為春季的開始。俗話說:“一年一度又一春”“一年之計在于春”。我國民間正是以陰歷(農歷)正、二、三月為春季;四、五、六月為夏季;七、八、九月為秋季;十、十一、十二月為冬季的。按照這樣的劃分,正月初一自然就是春季的第一天了,農村不是把過春節作為“迎春”嗎?
另一種說法是,以立春為春季的開始。一年二十四個節氣,立春排在二十四個節氣之首,而節氣又是古人根據太陽在天空中運行的路線對地球的光照來確定,它可以表明四季的變化,所以立春應該是春季的開始。立春通常于每年2月3—5日交節。
此外還有一種說法是,以春分為春季的開始。根據我國氣溫變化,春天的萌動在每年3月中旬以后,只有在這時,才真正是鳥語花香,氣候適宜,人們脫去冬裝換春裝,開始投入春耕大生產。按照二十四個節氣,春分是在每年的3月19—21日交節,因此人們又把春分作為春季的開始。所謂“早春三月”,大概就是這個意思。
上述三種說法都有一定的道理,但究竟哪一種說法對呢?我們可以通過歷法和天象知識來揭秘。
現在的陰歷,實際上是陰陽歷,它是以朔望月作為一個月,以地球圍繞太陽公轉一周的時間回歸年作為一年。眾所周知,一個朔望月的時間長度是29.53059天。如果把陰歷一年定為十二個朔望月,那么一年便是354.36708天,這比一回歸年的365.24219879天少了近11天,但是把陰歷一年定為13個月,卻又比一回歸年多了18天。
為了使陰歷的一年同回歸年較好地統一起來,歷法學家規定每19年設置7個閏年,12個平年,閏年是13個月,平年則12個月。于是在陰歷中,一年也可能是354天,也可能是384天,日期相隔竟達30天,這樣就反映不出春夏秋冬四季變化,也就不能固定在陰歷的哪一月、哪一天,因此,以歲首為春季的開始不太恰當。
而節氣是我們祖先為補救陰歷不能反映自然界季節變遷所創造的,但是由于我國南北相距幾千里,氣候千差萬別,立春又恰逢在“五九”和“六九”期間,天氣還相當冷,北方“千里冰封,萬里雪飄”,南方有時也是冰霜封凍,白雪皚皚。另外,從太陽的光照情況來看,立春正是陽光從最南位置向適中位置過渡階段,光照雖然由寒轉暖,逐步柔和,但這時地面在冬季積累起來的寒量還在繼續散失,氣溫并不能很快回升。況且,我們感覺到的氣候冷熱,并不是直接隨太陽光的角度變化而變化,而是隨地面受太陽光的照射后,所釋放出的熱量多少而變化。所以,立春還不能表明春天的到來。
如此來看,把春分作為春季的開始才是正確的。因為此時的太陽光照,正好直射在赤道上,而我國又處在北半球,接受的陽光不多不少,氣候溫和適中,不冷也不熱,所以,天文學家都樂意把春分作為春季的開始。
但是,由于我國幅員遼闊,南北、東西跨度大,各地的氣候相差懸殊,以春分作為春天的開始并不適合全國各地。鑒于此,我國氣象學家常用候溫劃分四季。即連續5天日平均氣溫的平均值≥10℃,這5天中的第一個≥10℃的日期為春季的開始。同理,連續5天日平均氣溫的平均值≥22℃中的第一個日期為夏季的開始,連續5天日氣溫在22℃到10℃之間的第一個日期為秋季的開始,連續5天日平均氣溫的平均值≤10℃中的第一個日期則為冬季的開始。
(作者系中國科普作家協會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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