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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東回應暫停與申通合作:商家仍可使用申通發貨

發布時間:2020-09-20 14:22:28 來源:21世紀經濟報道 責任編輯:caobo

近日,京東暫停與申通合作的風波引發廣泛關注。京東對此回應稱,此次京東以合同到期為由停止平臺商家使用申通發貨,主要原因是阿里成為申通大股東,京東物流不能在阿里平臺發貨。

京東此舉是否侵犯商家選擇權?有京東平臺的商家回應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依然可以選擇由申通快遞發貨,不過8月31日之后無法看到申通的物流信息。多位專家認為,此舉為雙向選擇、對等的市場行為。

風波背后的實質,成為京東和阿里兩家電商巨頭在快遞業務上的博弈。同時也拋出一個問題,在快遞行業競爭加劇的情況下,如何提前做好制度化安排,使得既保持充分的市場競爭,又不失規則底線的遵守,讓各大企業處于良性的競爭環境之中?

京東暫停與申通合作

7月24日,京東在賣家論壇里掛出《關于合作快遞服務調的通知》,要求商家停用申通等幾家快遞公司,及時切換快遞供應商,如不切換將影響到商家正常發貨。

針對此事,京東方面回應稱,阿里成為申通快遞的大股東,而京東物流想入駐阿里旗下電商平臺的合作需求得不到回應,有違“公平、對等、共贏”的合作原則,只能暫停合作。此外,申通與京東開放平臺的合同早在去年6月就已到期,并未就續約達成一致。

京東表示,中國郵政、順豐、中通、圓通、韻達、壹米滴答、眾郵快遞等50余家快遞物流企業與京東開放平臺保持合作。

申通方面回應媒體稱,此事與申通服務質量無關,會與京東進一步協商,并強調申通的實際股東仍是公司董事陳德軍。

據了解,2019年3月,阿里花46.6億元購買了申通14.65%的股權。同年7月,阿里與申通股東簽署購股選擇權協議,約定在三年有效期內,阿里可以要求購買一部分申通股東的股權,或部分申通股份。

是否侵犯商家選擇權?

暫停與申通合作,有聲音認為京東此舉侵犯商家選擇權。

商家是否被禁止使用申通快遞?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8月21日從京東客服處獲悉,在京東平臺上,屬于京東自營商家默認京東快遞,不是自營的商家則自行安排快遞。一位京東平臺的商家表示,依然可以選擇由申通快遞發貨,不過8月31日之后無法看到申通的物流信息。

“無論是京東暫停與阿里系物流合作,還是淘寶不讓京東物流入駐,從商業角度來說,都是可以理解的,各個電商平臺的自主選擇是一種正常的市場行為。”浙江墾丁律師事務所律師朱莎認為,電商平臺和物流企業雙方協議關系是可以自主選擇的,并且“京東的協議主要是對平臺自營業務進行了終止,而對第三方經營者是沒有造成干預的”。

對于京東是否侵犯商家選擇權,北京盈科(杭州)律師事務所律師方超強認為,這與淘寶天貓不開放微信支付和京東支付,美團下架支付寶服務,沒有實質性的區別,“競爭天然就伴隨著一方獲益和另一方的損失,我們不能想當然地認為在競爭中,一方有損失了,另一方就一定是不正當競爭。”

網經社電子商務研究中心主任曹磊也表示,電商平臺物流快遞具有雙向選擇,對等原則。首先,接入誰、用不用,是一個雙向選擇、對等的市場行為,“就像我們買東西一樣”。事實上,“阿里系”的部分物流企業仍然在京東的體系中,而反過來說,淘寶、天貓平臺中并沒有接入京東物流。因此,電商平臺選擇物流配送企業是一個正常市場,競爭因素居多。平臺自身資源有限,可能要用到最有價值的物流服務商和金融服務商身上,商家既然選擇平臺,就得遵循這個平臺規則,當然,首先是平臺規則得合法。

體驗與服務成快遞競爭關鍵

根據中國物流與采購聯合會發布的《2019年度中國民營物流企業50強》顯示,截至到2019年末,京東物流營收超過“三通一達”,排名第二,僅次于“一哥”順豐。

2020年,伴隨新冠疫情的突發,快遞行業面臨波動性加大,催化行業競爭與創新加速。電商流量不斷分化,淘寶、拼多多、京東、直播帶貨等傳統和新型電商均發展迅猛,快遞服務隨之呈現分層。隨著電商市場發展逐步成熟,用戶體驗和服務成為關鍵。

這意味著,電商平臺和快遞服務的協同能力和綜合服務質量,將影響用戶購物體驗和商家的發展空間。快遞行業競爭加劇不再是簡單的價格競爭,而進入平臺生態體系下,比拼供應鏈和綜合實力的新階段。

北京一軒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荊君望表示,作為電商企業,有權選擇自己的供應商,有權獨立決定是否簽訂合作協議,而快遞公司也要重視自己的用戶體驗和服務,“只有形成了競爭,有了對比,才能給用戶提供最佳的服務”。

記 者丨張雅婷,實習生白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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