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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月十五,鬧“元宵”——春節風俗探源(三)

發布時間:2023-02-04 15:49:11 來源:科普時報 責任編輯:caobo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每年農歷的正月十五,我們就迎來了一個重要的傳統節日——元宵節。“元宵”是什么意思呢?

“元”的本義是人的腦袋,引申為開始、起初,比如“元旦”就是一年的開始。

“宵”指的是夜晚。元宵,就是一年之中的第一個月圓之夜,也就是正月十五,也叫“元夕”。

這么特殊的日子,怎么慶祝呢?主要是看月、看燈和看人。“有燈無月不娛人,有月無燈不算春。春到人間人似玉,燈燒月下月如銀。”“誰家見月能閑坐?何處聞燈不看來?”月與燈交相輝映,美不勝收。

據說漢代的時候,呂后專權,扶持呂氏家族。后來呂氏死后,諸呂作亂,周勃等人平定了叛亂。為了紀念這件事,漢文帝把正月十五定為元宵節,與民同樂。到了唐朝的時候,放燈的規模非常大,花樣特別多。正如唐詩里寫的:“火樹銀花合,星橋鐵鎖開。”宋代的元宵節也熱鬧得很,從辛棄疾的詞里可以窺見當時的盛況:“東風夜放花千樹。更吹落,星如雨。”

前面提到,元宵佳節,看月、看燈,還看人。在古代,平時的夜里實行宵禁制度,禁止大家在街上溜達,讓大家趕緊回家睡覺。有外面瞎溜達的會被抓起來。到了元宵節時,取消宵禁,人們可以盡情玩耍。所以,人們很重視元宵節,街上有賣燈的,有賣糖人的,有賣面具的,有街頭表演的;還有很多美女,平時不出門,這時候打扮得特別漂亮,結伴出行。看燈的時候,還順便可以猜謎語,貼在花燈上的謎語叫“燈謎”,猜中有獎,所以吸引了很多人參加。別的節很少這么熱鬧,要不怎么說是“鬧”元宵呢。北宋司馬光有一陣子住在洛陽。有一年元宵節,夫人打算出門看燈。司馬光說:“家里就點燈了啊,為什么上外面去看?”夫人說:“出去不光看燈,還想看看游人。”

我國的節日有個特點,就是每逢佳節必定吃點什么。元宵節也得吃點兒特殊的,那就是元宵,圓圓的、甜甜的,象征團團圓圓,甜甜蜜蜜。北方一般叫元宵,南方叫湯圓,做法也不太一樣。

很多故事都發生在元宵節。相傳,隋朝軍隊滅南陳時,南陳的樂昌公主和駙馬徐德言知道即將國破家亡,就將一面銅鏡打破,一分為二,各執一半,作為日后相見的憑證。兩人約定:如果公主還能活著,就在元宵節時派人到鬧市賣半塊鏡子,這樣徐德言就知道她的情況了。后來樂昌公主被俘,成了隋朝大臣楊素府上的侍妾。徐德言長途跋涉,到京尋訪。元宵節那天,他拿著半塊鏡子前去集市,果然見到一位老仆人在叫賣鏡子,兩塊鏡子合在一起,嚴絲合縫。徐德言知道了樂昌公主的去向,回憶起兩人的感情,知道今生難以再見,不由淚流滿面,在半面鏡子上寫道:“鏡與人俱去,鏡歸人未歸。無復嫦娥影,空留明月輝。”老仆回報樂昌公主,公主見了詩,終日茶飯不思,以淚洗面。后來楊素得知此事,頗為觸動,決定成人之美,找來徐德言,讓他們夫妻得以“破鏡重圓”。

還有我們熟悉的一個故事,也和元宵節有關。陸游的《老學庵筆記》里記載,有個叫田登的郡守,不許別人提他的名字,諧音也不行。等到了元宵節,官府貼出告示,不敢說“放燈”,只好寫:“本州依例放火三日”。于是有了“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的典故。

(作者系中國科普作家協會科學文藝委員會委員、文學博士、“三千字”品牌聯合創始人)

標簽: 正月十五 樂昌公主 街頭表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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