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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聯網“刷單炒信”花樣不斷翻新 虛假交易“拍A發B”被曝光

發布時間:2021-08-04 14:53:47 來源:法治日報 責任編輯:caobo

電商平臺上,用戶評價往往是消費者選擇商品的重要參考因素之一。因此,一些不良賣家為吸引消費者的注意力、獲取更多交易機會,以雇“刷手”刷單、虛構交易、虛構關注度、虛構好評等手段,用不正當方式提高商品銷量、用戶好評度和店鋪信譽,從而吸引消費提高銷售額。

2021年以來,市場監管總局加大對網絡不正當競爭行為的監管力度,嚴厲打擊利用網絡軟文、網絡紅人、知名博主、直播帶貨等方式進行“刷單炒信”、虛假宣傳等不正當競爭行為。截至2021年上半年,全國各級市場監管部門共查辦各類不正當競爭案件3128件,罰沒金額2.06億元。

近日,市場監管總局連續對外公布兩批網絡虛假宣傳不正當競爭典型案例,揭露了種種“刷單炒信”的套路,對利用“網紅效應”虛構評價,組織員工、親友等熟人“刷單炒信”,雇傭專業團隊或“刷手”幫助“刷單炒信”,通過虛假交易“拍A發B”,“直播帶貨”中虛構關注度等方式“刷單炒信”的行為進行曝光。

“刷單炒信”花樣不斷翻新

電子商務的興起與發展,使得消費者更青睞于依賴“內容評判”對商品或服務進行選購、消費,這也為經營者帶來更大的引流效應。然而,流量“變現”也導致通過“作弊”方式虛構交易、虛假評價等“刷單炒信”行為花樣翻新。

據市場監管總局公布的一起典型案例顯示,2020年12月,江蘇省常熟市賴某開始與常熟市常福街道熊之達服飾商行進行合作,為該店鋪銷售的服裝在某短視頻平臺上做直播視頻營銷。經查,今年1月,賴某在進行直播營銷時,雇傭“水軍”進入直播間刷虛假流量,增加直播時顯示的在線人數,制造直播間虛假的高人氣,欺騙誤導相關公眾。賴某的行為違反了反不正當競爭法有關規定,被相關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并處罰款2.3萬元。

設置網絡點評和排名的初衷,是通過統計與展示互聯網用戶消費后的真實反饋形成的大數據,反映人氣、實力和市場口碑等信息,以幫助消費者更便捷地作出判斷和選擇。然而在刷單團伙操縱下,通過組織“大V”(平臺高級別用戶)到店免費體驗后發布指定好評、“刷手”在不實際體驗或者使用商品的情況下發布虛假好評、使用虛假注冊的會員賬戶發布好評等多種手段,“粉絲”可以有,“互動”可以買,“好評度”能夠提升,“播放量”可以增長。

利用“網紅效應”虛構評價等方式吸引關注度、增加消售額,是另一種典型的“刷單炒信”方式。市場監管總局公布的另一個案例顯示,浙江省杭州之壹品牌管理有限公司利用“大V”打造“網紅店”幫助“刷單炒信”。

2020年底,當事人根據11家大眾點評平臺入駐商家打造所謂“網紅店”的需求,招募大量大眾點評平臺“大V”到店付費用餐。“大V”在用餐后,編造好評“作業”發布并予以高分點評。當事人對“大V”的“作業”審核后,將餐費予以返還。當事人通過此類方式在大眾點評平臺內提高了相關商家的星級并大量增加優質評價,通過內容和流量雙重造假,幫助商家欺騙誤導公眾。為此,相關市場監管部門根據反不正當競爭法規定,對當事人責令停止違法行為,處罰款20萬元。

市場監管總局相關負責人提醒,當下通過網絡紅人、知名博主等“帶貨”“帶節奏”的手段和套路五花八門,所謂的粉絲量、觀看量、點贊量都是可以“刷”出來的。一些賣家通過營造直播間的“虛假繁榮”,誘導消費者沖動消費、非理性消費。

“拍A發B”欺騙誤導公眾

近年來,一些不法經營者為逃避監管執法,對“刷單炒信”模式包裝升級,區別與往常的“自刷”或者雇傭刷手的刷單模式,以寄送小額贈品、禮品代替下單商品,形成“拍A發B”交易模式。

標簽: 互聯網 刷單炒信 假交易 拍A發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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