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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推出32項舉措破除科技評價“唯論文”不良導向

發布時間:2022-04-08 14:02:18 來源: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科技廳 責任編輯:caobo

日前,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科技廳會同兵團科技局研究制定的《關于破除科技評價中“唯論文”不良導向的實施方案(試行)》(以下簡稱《實施方案》)正式施行,以32項措施升級評價方式,推動破除科技評價中“唯論文”的不良導向,為全區科研人員回歸初心、潛心研究、注重實績營造風清氣正的創新生態。

《實施方案》提出實施分類考核評價機制,明確要尊重科學研究規律,根據不同科技活動特點,分類提出評價重點。對基礎研究類科技活動,實行論文評價代表作制度,其中國內科技期刊論文原則上不少于1/3;對應用研究、技術開發類科技活動和科技成果轉化類科技活動,論文不作為主要的評價依據和考核指標。

《實施方案》圍繞自治區科技計劃項目評審、科技創新平臺評估、科技成果獎勵評審、科研機構績效評價、科技人才分類評價等,分類提出評價重點、要求和論文代表作數量限制,把破除“唯論文”要求貫穿各類科技活動評價全過程;同時鼓勵和支持以培育國內高質量科技期刊為目標,提升自治區、兵團科技期刊質量,增強影響力和傳播力,更好的服務于創新型新疆建設。

《實施方案》還明確規范論文列支管理,鼓勵創造高質量成果;明確相關科技評價組織管理單位(機構)可參照相關規定,提高對高質量成果和“三類高質量論文”(發表在具有國際影響力的國內科技期刊、業界公認的國際頂級或重要科技期刊的論文以及在國內外頂級學術會議上進行報告的論文)的考核評價,明確在科技計劃項目專項資金中據實列支發表支出的論文范圍;項目承擔單位不將論文發表數量、影響因子等與獎勵獎金掛鉤,不允許使用科技計劃項目專項資金獎勵論文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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