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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快報!全職太太離婚時可以要“工資”嗎?︱聽科普

發布時間:2022-07-27 17:35:13 來源:新浪網 責任編輯:caob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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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職太太離婚時,要求給予家務勞動補償,多次引發關注。那么全職太太離婚時可以要“工資”嗎?民法典對此問題又有怎樣的規定呢?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條規定,夫妻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負擔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給予補償。具體補償辦法由雙方協商,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這一條是關于離婚經濟補償的規定。按照民法權利與義務一致原則,夫妻在照顧老人、子女或配偶,以及為家庭生活便利付出更多時間和精力的一方,離婚時應當享有相應經濟補償的權利。

根據民法典的上述規定,家務補償請求權的成立,需具備下列3個要件:(1)當事人行使權利的時間限于離婚之時,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或者離婚后提出,法院一般不予受理。(2)離婚時由當事人提出,法院不得主動適用。(3)提出經濟補償請求以付出較多義務為前提,不考慮雙方過錯因素,即無論雙方對于婚姻破裂是否有過錯,付出較多義務一方均可要求補償。

在司法實踐中,個案具有特殊性,勞動價值也無法完全客觀量化,需結合具體情形予以全面綜合考量。一般來講,主要考慮以下幾個因素:(1)投入家務勞動的時間長短。婚姻關系存續時間越長,付出的家務勞動時間越長,則補償數額也應相應增加。

(2)投入家務勞動的精力多少。比如,照料老人和撫育子女遠比洗衣、做飯等投入的體力、精力更多,因此強度較大或復雜的家務勞動應當獲得更多的補償。

(3)家務勞動對家庭貢獻的大小。一般來說,投入家務勞動的時間、精力越多,越有利于家庭和諧穩定,越有利于家庭財富增加,因此,家務勞動對家庭財富水平提高有益的,也應當作為確定補償數額的考量因素。

制作:科普湖南融媒體中心

編輯:劉小丹

初審:馬林虹

終審:羅鍇

標簽: 經濟補償 婚姻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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