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llo大家好,我是城鄉(xiāng)經(jīng)濟網(wǎng)小晟來為大家解答以上問題,劉鑫報應來了,勸告劉鑫苦海無邊)很多人還不知道,現(xiàn)在讓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江歌案發(fā)生至今,我為此寫過好多篇推文,對于江歌母親江秋蓮喪女之痛,一直報以同情。劉鑫事發(fā)時及事發(fā)后的行為,也表達了自己的看法。
(相關資料圖)
其實,和大多數(shù)人一樣,我們對劉鑫是不齒的。畢竟,沒有劉鑫,江歌就不會慘死在陳世峰的刀下。我也試圖站在劉鑫的立場,去理解一個20來歲女孩子,在極度危險當中第一時間保全自己的性命,這也是人的本能:懦弱、怕死,那至少能得到大家的一絲寬容。
但事后劉鑫的逃避、惡語相向、言語刺激,給江秋蓮寄鴿子肉、黃喉、鴨脖等等,那基本已經(jīng)泯滅人性了。
自始至終,我無法給自己理解劉鑫行為的一個理由,“徒具人形,與禽獸無異”。
今天(2月16日)上午,江歌母親江秋蓮訴劉鑫(現(xiàn)已更名劉暖曦)涉生命權糾紛一案二審在青島中院開庭。一審法院在1月10日判決,劉鑫賠償江秋蓮各項經(jīng)濟損失及精神損失撫慰金合計69.6萬元。劉鑫不服判決,提起了上訴。
庭審過程我們不得而知,媒體報道劉鑫首次親身出庭應訴,但庭審后劉鑫還召集媒體開了一個發(fā)布會。
劉鑫說:“我并不是一個一直要逃避下去的人,我可以站出來,可以為自己發(fā)聲。即使今天的庭審已經(jīng)結束了,但一審的判決對我的打擊真的是太大了。我真的現(xiàn)在很難走出來……”
話說到這份上,我還是希望、堅信二審維持一審的判決。
“我并不是一個一直要逃避下去的人,我可以站出來,可以為自己發(fā)聲?!眲Ⅵ蚊鎸锷徱恢笔翘颖艿膽B(tài)度,她可以站出來,目的卻是“為自己發(fā)聲”。
我說劉鑫已經(jīng)無藥可救了,從來沒有設身處地替江秋蓮想一想,人家為你劉鑫失去了一個女兒,你口口聲聲的最好的朋友江歌已經(jīng)沒有了性命。
江秋蓮曾說,她不會相信劉鑫的一句話了,的確劉鑫的自私無與倫比,只為自己著想。
“一審的判決對我的打擊真的是太大了。”劉鑫損失的是錢,人家江秋蓮喪失的是女兒的命,兩者之間誰遭受的打擊更大?
這話有點像劉鑫的母親與江秋蓮電話里的狠話:你女兒命短!劉鑫只是延續(xù)了其家庭的品行和教養(yǎng)。
劉鑫的潛意識里、骨子里一直認為自己沒有錯誤,沒有責任,一直在推脫、找借口、說自己多么的委屈。這種人啊,說實話,少見,也無可救藥了。
在已公開的上訴狀里,劉鑫著重強調了3點:江歌主動在地鐵口等她,她沒有要求;她沒有先行入室后“將門鎖閉”;精神損害撫慰金不應該是20萬,而是3000到5000元。
劉鑫說:我對于江歌的被害不存在過錯,不應賠償,更不應支付精神損害撫慰金。
這樣的案子,如果沒有新的顛覆性的證據(jù),二審改判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上訴是劉鑫的權利,但接受是一種態(tài)度。往后來日方長,劉鑫先該學會做人。
江蘇豐縣的被拐女子楊某俠,受人關注引人同情,而劉鑫遭受千夫所指,咎由自取,但該好好反思了。
佛語說,苦海無邊,回頭是岸,不要再執(zhí)迷不悟了。
本文就為大家講解到這里,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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